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销售(不含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非生产性废旧物资、废旧金属的回收与销售;再生资源利用技术、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技术、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材(不含砂石堆场)、竹木制品、小型水泥制品;渣土清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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