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废旧金属回收、加工、销售;从事报废汽车处理技术、再利用技术、再制造技术、机械安装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制造、加工、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及汽车零部件、配套零部件、模具、汽车、摩托车、金属材料、汽车装潢用品、汽车护理用品、汽车保养用品;汽车技术开发;汽车发动机系列产品的开发、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汽车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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