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废旧物资、残次和呆滞原料、清仓和超储物资的收购、销售、处理、处置(危险废弃物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审批的事项除外)。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加工销售;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家具、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木材、钢材、有色金属及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产品、汽车零部件的销售;重油、铁精粉、黑色金属、化纤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制品、纸制品销售;化工产品(以上均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或化学试剂)。设备租赁;信息服务;货场的经营管理;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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