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环保、节能技术开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机肥料技术、土壤改良技术的开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环保设备、废弃资源处理制剂、环保新型墙材(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清运、转运处理、处置,渣土运输;污水、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处理;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城市清洁服务;化粪池清理及处置,移动厕所设计、制作、销售、租赁、维修、保洁服务 ;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销售及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经营、技术设计开发、技术服务转让、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环卫设备车辆销售、租赁、汽车配件、机械电器设备、工程机械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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