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化工产品废弃物治理服务;矿物油废弃物治理服务;金属矿物质废弃物治理服务;废旧机械设备治理服务;建筑施工废弃物治理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制品、办公用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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