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废旧物资回收、城市垃圾分类、废弃电子产品处理、建筑废弃物再生、废弃食品处理、报废汽车、汽车零部件拆解销毁、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能源、设备拆装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租赁机械设备;设置渣土消纳场所;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城市园林绿化;汽车租赁;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文化用品、厨房用具、机械设备、润滑油、电池、汽车配件、建筑材料、日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维修计算机;物业管理;货运代理;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仅限建筑垃圾消纳)。(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仅限建筑垃圾消纳)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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