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市政设施管理;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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