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供销合作社管理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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