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不得从事人体干细胞的技术开发和应用及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的技术开发和应用);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开采);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停车场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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