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音响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网络设备销售;房屋拆迁服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土石方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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