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餐厨垃圾处理;非食用植物油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餐饮管理;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餐饮器具集中消毒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市政设施管理;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环保咨询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家政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物清洁服务;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固体废物治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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