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固体废物治理(不包括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及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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