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不包括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及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环境质量检测、污染源检查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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