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办公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零部件、机电设备、金属材料、钢材、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产品、润滑油、轮胎、塑料制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城市垃圾清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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