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大学废旧物资处置公告 | |||||||||||||||||||||||||||
2024-04-26 09:49 |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学生公寓废旧家具拆除及处置。 2.招标编号:GZ2024002。 3.处置情况: 本项目因时间要求紧,分以下二个处置包进行招标处置。 处置包一:苍梧校区A1—A7学生公寓家具拆除、清运; 处置包二:苍梧校区B1—B6、B13及通灌校区锦绣3—4号学生公寓家具拆除、清运。 投标人两个处置包皆可投,但只可中一个处置包。 开标、评标按照一、二处置包的顺序依次进行,中标顺序根据评标顺序确定。如投标人被确定为处置包一中标人,处置包二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处置包一拆除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处置包一):2024年6月26日—6月30日、7月9日—7月13日分二批拆除清运标的物,满足维修改造需求。 5.处置包二拆除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处置包二):2024年7月9日—7月13日拆除清运标的物,满足维修改造需求。 4.报废资产拆除及处置要求: (1) 内容:拆除、清理公寓内指定家具。 (2) 中标单位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作业,并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中标单位完成拆除及搬运工作后须负责清理施工现场,清运垃圾,做到工完场地清。 (3)中标单位在作业过程中须保证拆除范围之外的家具、学生物品及室内外设施、墙面、地面、草坪、树木等完好,造成损坏或丢失的,须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更换或赔偿。 二、投标人资质、提供材料及报名办法 1.投标人资质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投标人须为企业单位,具备废旧物资回收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投标。 (2)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且注册时间在六个月以上。 (3)法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须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与法人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联系电话。 (5)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办法: 有意投标的单位,按以上要求将材料装袋密封,注明投标单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兴海楼309室。 经评委查验投标材料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竞标环节。 三、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上午10:00前。 四、现场查看标的物及竞标时间、地点 1.现场查看标的物:2024年5月7日上午10:00—16:00,每单位允许1人持“查看通知单”到相关单位查看标的物。 2.竞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7日下午16:10,苍梧校区兴海楼304室。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1.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2.在以往参与江苏海洋大学投标活动中有欺诈等不诚信行为的单位。 3.在已公开招标项目中,无合理原因中途放弃的单位(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记录为准)。 4.在以往投标过程中,随意吵闹、争吵、谩骂,拒不服从学校规定管理的。 六、评标办法及注意事项 1.2024年5月7日下午16:10,由本次招标单位发放报废家具处置报价单,高于残值评估价格且报价最高的单位中标,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通知中标单位到学校财务处(苍梧校区文渊楼105室)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及中标款,签订废旧家具拆除搬运合同。若最高报价低于废旧家具残值评估价格,则进行第二次报价,直至达到或超过残值评估价为止。 2.若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或有违反招投标规定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为缴纳学校的违约金;如未按规定时间拆除并搬运、清理出校,则扣除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单位严重拖延工期或中途自行退出,则由学校另行选择工程队完成剩余工作,所产生的费用从中标款中支出,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待拆除、搬运、清理工作全部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退款手续。 3.履约保证金、中标款缴纳信息: 用户名:江苏海洋大学 账 号:1044030104000519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苍梧支行 七、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5895193 八、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按废标处理,同时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的行为:投标单位之间订立价格同盟或者由其中1家真正控制其他参加投标单位的。 2.投标单位在竞标过程中,随意吵闹、争吵、谩骂,拒不服从学校规定管理的。 3.中标单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任何形式行贿或私自宴请参加招投标工作部门的相关人员吃饭、娱乐的。 4.中标单位擅自变更的。 5.搬运过程中发生分歧,采取中途撤出现场或者组织人员到学校采取堵门、围攻等非正常手段迫使学校满足其条件的。 6.以其他方式损害学校利益或者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其他要求 1.招投标文件是《江苏海洋大学废旧物资搬运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已经充分知晓并且愿意遵守发布方的各项要求和“法律责任”。 3.中标单位对于付款、违约责任等事宜确认清楚。 4.中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废旧家具拆除并搬运出校,在规定时间内未清理完毕而出现物资遗失、破坏等现象的,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5.拆除、搬运、清理工具及人员防护设备由中标单位自带,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负。 6.中标单位在搬运过程中严禁从宿舍楼向下抛扔物品。 7.中标单位须将家具与墙体的连接件一并拆除。 8.金属等废旧物品回收价格波动风险由中标单位承担。 江苏海洋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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