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8
我院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处置一批已报废医疗及办公设备,欢迎具备资质的单位报名参与投标。
一、投标资格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须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有回收资质。
二、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06月18日--- 2024年0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2、公司须提供的书面材料:(实质性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司鲜章,法人代表参加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3)承诺函:
①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信的商业道德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② 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次进行临床使用,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各类纠纷或事故,一切后果由回收单位承担;
3、投标人审查合格后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
4、报名地点:宾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宜宾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办
三、报废物资现场查勘
2024年06月25日上午10:00时,医院组织通过资格审核和按规定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所有投标人进行实物现场查勘。
四、报价要求
各投标单位可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对报废处置物资进行报价,并于开标前将报价资料签字、盖章密封,送至采购办。回收价格实行总价包干,处置物资的搬运及搬运过程中的全部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五、评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6日15:00。
2、开标地点:宜宾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评审及成交原则:医院组织国有资产管理科、采购办、设备物资科、信息科、后勤部、财务科、审计科等相关部门进行集体现场评标,按投标价(包干总价)依次排列,价高者中标。
4、开标后,中标单位需现场缴纳全部货款。
六、履约时限及保证金退还
1、中标单位需在缴清全部货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报废物资全部搬离,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医院其他财产,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未中标投标人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在全部报废物资清理完毕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电话:18016177918;联系人:赵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831-8223327 李老师
宜宾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