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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揭阳监狱已报废车辆变卖处置

  • 资产处置区域:广东揭阳市榕城区
  • 浏览次数259
  • 发布日期:2024-06-26 00:00
  • 有效期至:2024-07-03 已过期
详细说明
项目名称 广东省揭阳监狱企业信息已报废车辆变卖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CD-1719312590274
报名时间 2024-06-26 09:00:00 至 2024-07-02 17:00:00 报价时间 2024-07-03 09:00:00 至 2024-07-03 12:00:00
采购内容 广东省揭阳监狱企业信息已报废车辆变卖处置项目 采购品目 货物
周期类型 完成期 周期内容 成交人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总价的100%转入采购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交货类型 交货内容
报价类型 总价 报价是否含税 成交方式 最高价成交法
报价次数 不限次数 报价间隔 报价规则 半公开报价:在报价过程中,不公开报价供应商的公司名称,公开报价金额
采购包组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元) 最低限价(元)
广东省揭阳监狱企业信息已报废车辆变卖处置项目 详见项目需求书 详见项目需求书 1 3180
采购单位 广东省揭阳监狱企业信息 代理机构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采购单位联系人 陈警官 代理机构联系人 尹小姐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0-87622828
项目需求

一、本项目通过云采链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竞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与项目竞价。

二、语言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平台就有关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三、在云采链平台参与项目竞价后放弃成交资格超过三次(含三次)的供应商连同该供应商同一法人名下所有公司将被列入平台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平台的项目竞价。

四、如本项目竞价失败重新启动竞价则不允许已经成功报名参与本项目却未报价的供应商再次报名参与竞价。为避免恶性竞争,参与采购方竞价项目的供应商连续或累计3次成功报名未报价的将列入采购方黑名单,1年内不得参与采购方的所有竞价项目。

五、如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连同该供应商同一法人名下所有公司将被列入采购方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采购方的项目竞价。

六、凡参与采购方项目竞价过程中有围标串标等违规情况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采购方重新启动的项目竞价,因围标串标行为导致废标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采购方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采购方的项目竞价。

七、竞价须知

(一)竞价说明

1.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价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按竞价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竞价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需对用户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用户需求书条款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4. 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5.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竞价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6. 若本项目竞价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7. 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竞价采购活动。

8. 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审核或复核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所提交的竞价资料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期间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的失信记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的不良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9.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竞价文件规定和竞价公告规定以及本公司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10.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竞价所上传的文件没有对竞价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竞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竞价。

11.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2. 供应商认为竞价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按照云采链平台相关指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13. 本竞价公告和竞价文件的解释权归“云采链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所有。

(二)竞价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云采链平台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2. 无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竞价,平台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的报名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应按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报名截止时间少于一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相应顺延报名的截止时间。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报名要求(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报名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提供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即可,格式详见附件;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竞价;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5.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报名期间的相关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信用中国截图可前往信用中国网-信用服务-信用分类查询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以上五类查询分别截图加盖公章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四)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竞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 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

2. 公告中的报价次数指报价期间供应商可进行的最多报价次数。如报价次数为2次,指供应商最多可进行2次报价。如供应商只进行1次报价,则以此次报价为准;如供应商因报价有误或其他原因需重新进行第2次报价,则以第2次报价为准,以此类推。

(五)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以最高价成交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不需提交报价表,以系统报价为准,报价截止时间前五分钟内如有供应商报价,系统报价时间顺延五分钟。报价时间截止后(时间以平台为准),系统按报价(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报价最高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次高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六)无效报价

1.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低于预算金额或超过项目对应产品单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竞价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4. 报价表以及有报价供应商落款的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不接受总价优惠折扣形式的报价,供应商应将对项目的优惠直接在清单报价中体现出来。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属于报价无效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竞价,其报价无效:

(1)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竞价项目;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价事宜;

(4)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竞价;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8)不同供应商的平台使用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竞价活动失败

1. 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竞价活动失败:

(1)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2)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使用费

1. 成交供应商须向平台服务商云采链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缴纳平台使用费,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小数点后面四舍五入取整数);

2.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必须按竞价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使用费;

3. 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平台使用费;

八、联系方式

扫码“云采链互联服务平台”,即可在线咨询相关事项。

项目附件 广东省揭阳监狱企业信息已报废车辆变卖处置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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