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存放位于学校内,最终受让方在运输时需按转让方要求,将车辆行驶至硬化路面停放装货,不允许驶入塑胶操场内装货,请各意向受让方在勘验时与转让方确认运输车辆停放位置。
*转让方为行政事业单位,本次标的处置不提供发票,请各意向受让方知悉。
*本次处置的标的有灭失情形,以实际数量交接,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不因实际交接数量而调整成交价格。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实地认真勘验。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一批报废学生课桌椅,约500套(存在灭失情形),每套课桌椅配置为一张桌子配两把椅子,标的现状均以现场勘验实物为准,勘验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2、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披露的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3、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记录,并签署《现场勘验承诺书》,勘验联系人:孙老师,13347142974
4、在通过e 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 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5、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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